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三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厅《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
建设单位: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南,港西六路以东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38.053116°N,118.878014°E)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15日~2021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