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0年5月全面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委托山东胜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营市河口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峰恩
企业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东侧、新户镇双泉村南800米。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30万吨石脑油升级改造
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有组织废气:①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②油气回收装置废气;无组织废气:①储罐区、装置区、卸车区无组织排放。
(1)有组织废气:①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污染物为颗粒物、NOx、SO2,经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油气回收处置装置废气:装置区、卸车区收集无组织废气引入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由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装置区、卸车区、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卸车区、储罐区、装置区生产、储存中未收集的废气作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
(3)噪声: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有:装置区、空压机房、循环冷却塔、泵区等,其声压级约为70~100dB(A),采取降噪措施后声压级约为50~60dB(A)。噪声监测结果:
昼间:53.9~57.6dB(A);夜间:45.9~48.6dB(A)。
(4)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其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导热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
本项目职工定员17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量0.5kg计算,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2t/a,生活垃圾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附件:东营市河口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