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9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联系人:张传三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9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简介:万达集团和中石化合资成立的山东科鲁尔化工有限公司26万吨/年丙烯腈及配套项目于2011年由东营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等级备案号1005DT06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西邻。山东科鲁尔化工有限公司26万吨/年丙烯腈及配套项目生产规模为2×13万吨/年丙烯腈,同时副产2×4307.2吨/年乙腈、2×1.3144万吨/年氰化氢、2×11.14万吨/年硫酸铵。根据国家安全环保法规定,丙烯腈装置副产的氰化氢必须就地加工综合利用,不得运输或销售。故新上9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对氰化氢进行深度综合利用。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苏宽、王海波(2014-9-7)
采样人员:王海波、梁晓东、孙向瑞、王营、张文龙、靳帅(2014-12-23~25)
检测人员:冯玉珠、崔琳琳、路霞、任晓俊
建设单位陪同人:张传三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氰化氢、丙酮、甲醇、氨、硫酸、丙酮氰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危害因素。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该项目类别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总体布局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公司已将以上管理制度落实到各个岗位,纳入正常生产常规管理内容。但在个体防护、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应按照本报告书建议措施补充完善。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可行,所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达到了一定的防护效果。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