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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油田用表面活性剂一期工程
来源: | 作者:sdshengan | 发布时间: 2015-08-25 | 10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德仕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港西三路以东、海港路以南;
     联系人: 鹿美超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油田用表面活性剂一期工程。
    简介:山东德仕化工有限公司建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油田用表面活性剂是指在石油勘探、钻采、集输和注水等所有工艺中所用的各类化学品,随着油气勘探开发地域的扩展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开采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保证高效地进行石油钻探和提高原油采收率,油田化学品正在起着无可替代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设本项目。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醇、乙醇、乙酸、异丙醇、二甲苯、氢氧化钾、噪声等。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二甲苯、甲醇、异丙醇、乙醇、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低温、噪声、工频电场、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山东德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油田用表面活性剂一期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二甲苯、甲醇、异丙醇、乙醇、乙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低温、噪声等。拟建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判定该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和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要求。但应按照报告中的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个体防护、工人健康监护内容,确保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个体防护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如果达到上述要求,在不改变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可研中的防护设施设计和本评价报告的各项建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计可以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